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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本人河北人,之前在北京工作,今年五月份离职,一切交接顺利之后,回到河北家中准备考研。 本来原单位说离职半个月之后把离职证明寄给我,结果离职之后半个月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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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个回答

先回答问题:

  1. 原单位「拒开离职证明的行为」不合法。公司必须开离职证明,否则给劳动者带来损失,公司需赔偿。
  2. 到时候公司倒闭了,你拿不到离职证明不一定有影响。你都说了你研究生毕业以后都三年多了,大概率会把你当成应届毕业生对待,很少有公司会管你之前的从业经历,年代太久远了~

接下来咱再仔细唠唠离职证明这事儿~

一、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为其开具《离职证明》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未履行该义务的,用人单位将面临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二、一份完整的《离职证明》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离职证明》应具备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需注意的是,“离职原因”并不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离职证明》所必需具备的内容,是否可以列明“离职原因”在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

稳妥起见,假设写明“离职原因”有对劳动者再次求职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如离职原因是“因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等),则不建议列明,否则不排除劳动者据此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开具离职证明且相关主张得到支持的可能性。

三、未开具《离职证明》会面临哪些赔偿责任?

如前文所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因未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而给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通常涉及以下两方面赔偿:

(一)赔偿劳动者无法享受 失业保险待遇的损失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九条明确,“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是“已办理 失业登记”,且根据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可知,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时,应当提供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因此,《离职证明》是办理失业登记时的必备材料之一,如用人单位拒绝或迟延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不能办理失业登记,进而无法领取 失业保险金、无法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如医疗待遇等)的,则应向劳动者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赔偿劳动者无法入职新用人单位的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为规避此项风险,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通常要求求职者提供前一家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以确保所录用的人员已经与其他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如因缺少《离职证明》最终导致劳动者丧失了入职新用人单位的机会,则不排除原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四、建议

作为劳动者而言,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开具《离职证明》所造成的损失时,应充分完成举证责任,证明用人单位过错与自身无法享受社保待遇或无法就业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以及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仍有己方主张无法得到 仲裁委或法院支持的可能性。

作为用人单位而言,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及时为其开具《离职证明》,不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建议采取“不开《离职证明》”的方式给劳动者“添堵”,不然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假设遇有劳动者拒绝签字确认已经领取《离职证明》或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法由其当面领取《离职证明》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可采取EMS快递的方式向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 入职登记表》等文本中明确的通讯地址邮寄《离职证明》,填写 快递单信息时列明内寄物品的准确名称,避免不填写或仅写“文件”,并及时查询签收结果。另外,为增强送达的效力,用人单位可同时向劳动者确认的手机号、邮箱中发送短信或邮件,告知其已经开具并邮寄《离职证明》的事实,以及具体的快递单号等。

关于离职证明,这些回答也可以看看:

  • 如何看待离职证明被公司写上负面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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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退能开辞职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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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3-05-29 14:35

这事好办啊,离职证明是必须要开的,这一点是有规定的,不开你按照下方案例去办,弄死他:

员工离职都需要开具离职证明,在劳动法律中称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可是有些公司因为种种理由,就是不给开这份证明,实际上这样做的后果是很严重的!一旦出现问题,HR免不了又要背锅!

大伟是某公司的员工,入职一年后,他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要求辞职。

公司答复:因大伟任职期间部分贷款未能收回等原因,不批准他的辞职。

于是大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仲裁委员会支持大伟的诉求,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为其开具离职证明,公司的上诉也维持了原判。

本以为事件就此了结,结果几个月后大伟再度申请仲裁,要求银行赔偿因不开离职证明所造成无法就业的工资损失,官司一直打到了中级法院。最终公司赔偿大伟156000元。

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是因为劳动者不配合办理离职交接手续。那么,用人单位能否以这个理由进行抗辩?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从上述法律规定看,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因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开离职证明,但可以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

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因担心招用了与前单位尚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带来的连带责任,基本上都会要求劳动者在入职时提供离职证明。如果劳动者无法提供该证明,可能就无法被录用,因此造成就业方面的损失。

所以,2号人事部提醒广大HR,在员工离职后一定要给与离职证明,降低用工风险是非常有必要做的事情,如果对用工风险不清楚的,害怕遇到各种坑的,可以通过2号人事部HR效率软件来进行查询,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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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19-07-30 15:29
离职前多久说比较好?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7445 播放 · 5 赞同
编辑于 2021-06-02 10:46· 3951 次播放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如果公司不给你开离职证明,公司已构成违法,离职者可采用法律手段解决。提起劳动仲裁或则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回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因不开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2.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3.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员工离职都需要开具离职证明,在劳动法律中称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可是有些公司因为种种理由,就是不给开这份证明,实际上这样做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编辑于 2022-10-02 11:26

为什么新员工入职公司都需要离职证明?离职证明该怎么开?公司不给开怎么办?一文给你讲清楚!

一、离职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1、求职

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要求求职者提供上一份工作的离职证明,从而来求证你的上一份工作是否真实,同时也是为了确定求职者和自己的上一家公司不存在劳务关系或者是劳务纠纷的证明,如果这时候你拿不出来离职证明的话,难免会让自己处于求职的被动一面。

2、办理档案转移

在离职的时候,办理个人档案转移,需要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个人档案,这时候就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才能够发调档函,正规的档案管理,都必须凭借存档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才会寄出个人档案,如果没有离职证明的话,办理起来就会非常被动。

3、社保关系转移

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关系缴费主体的变更,或者是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都要用到离职证明。

4、办理失业登记

如果说属于非本人意愿离职的,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离职者,在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时,必须要用到离职证明。

二、离职证明哪些可以写哪些不能写?

1、离职证明可以写离职原因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的这4项内容是必须写明的。

那可以写“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内容吗?

敲黑板,这些属于离职证明的禁列项,也就是说这是离职证明上万万不能写的。

根据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如果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中记载有劳动者的负面信息,那么就会违反求职平等原则,致使劳动者减少或者丧失就业机会。

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不应当记载对劳动者不利的事项。

所以,员工严重违法违纪、被公司开除,和领导撕逼、跟同事劈腿……这类只要对员工不利的信息,离职证明都不能写。

三、离职到底该怎么写?

1、必备项,即上述四大项内容的写法

值得注意的是,离职证明出具的对象是其他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故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写开具证明的具体日期,并加盖公司公章。

2、工作年限或在职时间不能随意填写

有时候劳动者基于增加工作经验或其他原因的考虑,要求单位多写在职时间或工作年限,此后却因各种原因导致争议,从而对单位不利。

3、离职原因不能随意写

事实上,立法规定不需要写离职原因,因为离职证明的立法本意是为了证明劳动关系终结,而非证明劳动关系因何种原因而终结。

所以,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填写劳动者的离职原因,特别是劳动者严重违规,且违规行为是有违道德标准的“不光彩”行为时(实践中,通常称为“污点材料”),即使是事实也不能填写。

4、记得做好公司机密保密工作

附加上“员工有遵守公司保密制度的义务“的内容,用来提醒员工本人和新公司,即使离职,员工也不能泄露公司机密,新公司也不能利用公司机密去获利。

最后,一式两份,公司留存的那份,需要让员工本人签收。

参考模板如下:

离职证明(个人留存)
兹证明 xx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于 xxxx 年 x 月 x 日入职我公司 xxx 部门担任xxx职务,劳动合同期限为 叁 年。至xxxx年x月xx日因 个人原因 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相关离职、交接手续已办妥,即日起终止原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因未签订相关《竞业禁止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XXXX有限公司XXXX 年 X 月 X 日

四、员工不交接工作也必须为其开离职证明吗?

事实上很多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是因为劳动者不配合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那么,用人单位能否以这个理由进行抗辩?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从上述法律规定看,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

因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开离职证明是不可以的,但可以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

五、不出具离职证明如何赔偿?

如用人单位不依据法律规定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可能会给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等造成阻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无法提出正当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

索赔的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

●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 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 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发布于 2024-01-25 22:03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做好这5点,不上班也能拿到补偿(全)
1.7 万播放 · 4 赞同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做好这5点,不上班也能拿到补偿(全)
发布于 2022-03-21 00:04· 1262 次播放

1. 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第一款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 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于 2021-10-28 17:09

离职时企业HR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你是否在离职时碰到企业不给开离职证明的情况呢?现在生活中碰到这样情况的人应该还不少,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处理呢?

问题分析:

1) 离职证明的重要性

a) 入职新公司必须的文件

b) 大城市在办理落户,积分等事宜需要用到

2) 分析不给开证明的原因

a) 开离职证明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包过劳动法也有规定,企业HR一般会给开,除非您在职得罪该企业的HR,故意为难你。

b) HR受上级指示,当然这个上级可能是企业老板,或者您的部门主管,或者企业HR领导等等,这个时候就要弄清楚自己在公司是否得罪什么人,故意刁难你

c) 离职未交接完成,这种情况一般要等交接完成就会开离职证明

3) 对症下药,逐个突破

a) 如果是因为得罪什么人,故意刁难你,这个时候就需要积极与企业沟通,找到具体得罪的人,这个卡是卡在哪里,可以找到比刁难你的人的上级沟通。

b) 交接问题的话,这个肯定是要先交接完成。流程走位,企业HR会给开离职证明。

c) 最后一步就是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一般企业不会因为离职证明走到这一步,好好沟通一般就可以解决问题。

发布于 2022-07-16 23:04

等你研究生毕业是应届生,没人会要你的离职证明。

特殊情况去淘宝做一个就行,安心复习,不用担心

发布于 2017-06-08 12:57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应当多久开离职证明?拒绝开怎么办?教你5点见招拆招!
2 万播放 · 10 赞同
发布于 2022-09-26 18:47· 649 次播放

可以主张赔偿。

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在合理期限内为劳动者办理专业证件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及时办理上述事项,致使劳动者在再次就业时无法办理相关入职王续,或者无法出示相关证件,严重影响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态度和职业能力的判渐,从而导致劳动者不能师利就业,损害劳动者再就业权益的,应对劳动者的未就业损失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2020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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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3-12-13 19:30

摘要

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及时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系法律课以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该法定义务并不以劳动者主动提出开具要求为前提且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未办理离职手续为由不予开具。

案情简介

1、 肖育雄原系诺基亚公司员工,双方订有自2017年8月1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2020年9月11日,诺基亚公司以旷工为由向肖育雄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肖育雄于当日解除劳动合同

3、 后经劳动仲裁、一审及二审程序,认定诺基亚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判令诺基亚公司向肖育雄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肖育雄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33 978.39元,肖育雄于2021年4月6日从诺基亚公司领取了《离职证明》

4、 肖育雄主张诺基亚公司在其离职时拒绝、拖延出具《离职证明》,致其丧失到新的单位就业机会,给其造成损失,故提起本案仲裁及诉讼,要求诺基亚公司支付工资、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损失合计1 456 678元,并要求诺基亚公司赔偿其未能再就业所造成的收入损失(自2021年9月1日起到本案最终法律裁判文书形成日止,肖育雄再就业前所有收入损失)。为证明因诺基亚公司未依法及时开具《离职证明》给其造成重大损害,肖育雄主要提交了下列证据:案外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发出的《录用通知书》,于2021年3月31日发出的《取消录用通知书》及肖育雄与该公司董事长徐某的相关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相关社保缴费及个税缴纳查询记录,拟证明因诺基亚公司未及时开具《离职证明》导致肖育雄错失上述月薪15万元的工作机会,且从诺基亚公司离职后一直处于失业状态造成社保损失等。

5、 另查,诺基亚公司提交的经公证的《员工手册》《员工入职、离职管理规定》中,均有“员工离职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归还公司物品,财务结清、文档移交,员工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可以暂不支付相关费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对此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的相关规定。

焦点问题

诺基亚公司应否对未及时开具离职证明给肖育雄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赔偿,具体金额?

裁判要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案号:(2022)京02民终8345号】: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该条第二款同时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上述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者劳动合同负有向劳动者出具相关证据进行了明确规定,且该项义务的履行并不以劳动者主动提出开具要求作为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诺基亚公司在向肖育雄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确未在合理期限内向肖育雄开具离职通知,一审法院据此认为客观上存在怠于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并据此判令其赔偿肖育雄合理损失并无不当。诺基亚公司持原审答辩意见提出上诉,本院不予采纳。

2、 关于赔偿的金额问题,肖育雄在本案中要求诺基亚公司给付及赔偿的项目包括:以月薪15万元计算9个月的基本工资损失;争议期间应当由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部分;其未能再就业的收入损失。首先,虽然诺基亚公司未及时开具离职证明可能造成其暂时无法按照约定入职下家公司,但并非完全阻碍了肖育雄以其他相对灵活的方式劳动并获得收入,且在诺基亚公司已于2021年4月向其开具离职证明的情况下,其已经具备入职新单位再就业的条件,其主张至今未能就业与诺基亚公司未及时开具离职证明之间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其次,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已无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肖育雄在与诺基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根据个人再就业情况,合理确定社会保险缴纳的方式,其以诺基亚公司未为其及时开具离职证明为由,要求支付离职后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缺乏充分依据再次,其在本案中主张按照月薪15万元标准计算9个月工资损失,其所主张工资标准畸高于其从诺基亚公司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故其主张数额缺乏合理性。综上,一审法院考虑诺基亚公司未及时向肖育雄开具离职证明,对肖育雄及时实现再就业的影响,综合迟延开具时间、肖育雄离职前工资水平等,酌予确定的金额(注:35000元)并无不当。肖育雄持原审意见提出上诉,本院亦不予支持。

律师点评

1、 案件审理中诺基亚公司辩称是因为肖育雄未按照公司规定交还办公电脑并办理离职手续,且公司出具离职证明有专门部门负责需依据规定流程办理,公司不存在拒绝或阻挠的意思表示或行为。法院认为,该抗辩意见虽然从公司管理上看具有一定道理,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体现的精神,不能据此免除公司依法及时向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定义务,诺基亚公司客观上存在怠于履行法定义务的事实。因此,从避免赔偿劳动者损失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

2、 对于社保损失,法院认为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已无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主张该项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3、 对于未及时开具离职证明造成的损失,法院往往会结合离职证明迟延开具的时间节点、劳动者离职前的工资数额等因素综合确定。从北京法院相关判例来看,这一金额通常不会很高。

4、 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未及时开具离职证明给其造成的损失以及相应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相关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3、《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

4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拒不向劳动者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造成劳动者无法就业的,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如何处理?

劳动者能够证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造成其无法就业并发生实际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过错与其无法就业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以及因此所造成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不予支持,如确实造成经济损失,但无法确定经济损失具体数额的,可以按照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作者介绍

张博 律师

擅长处理劳动争议、借款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纠纷、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电话:18810761336

微信号:mangmanglv

郑重声明

本文仅为学术交流之用,不应作为行为人实施决策之依据。如需专业法律咨询服务,请通过本文所附联系方式与作者取得联系。

本文作者已授权发布原创文章。转载需在醒目位置注明作者及出处。

发布于 2023-07-31 17:37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这张不起眼的一纸证明,起到的作用可不容小觑,因用人单位拒开《离职证明》而引发的争议也层出不穷。那么,开不开《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可以“任性为之”,说不开就不开的吗?如果用人单位真的没有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会面临哪些风险呢?

一、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吗?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为其开具《离职证明》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未履行该义务的,用人单位将面临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二、未开具《离职证明》会面临哪些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因未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而给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通常涉及以下两方面赔偿:

1.赔偿劳动者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损失

2.赔偿劳动者无法入职新用人单位的损失

因此,《离职证明》是办理失业登记时的必备材料之一,如用人单位拒绝或迟延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不能办理失业登记,进而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无法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如医疗待遇等)的,则应向劳动者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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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3-05-04 16:06

题主你好,我遇到了跟你同样的问题,请问离职证明公司不给开影响考研人事档案调动吗

发布于 2019-03-25 13:25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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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职场干货分享,专注解决入职难题。

发布于 2024-02-23 15:59· 11 次播放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来我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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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3-12-06 17:30· 481 次播放

搞张离职证明而已,被各种为难,我一生气自己刻一个章,管不了那么多了,反正也不会怎样。

发布于 2017-06-09 19:09
公司没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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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3-02-06 13:11· 223 次播放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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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1-12-10 17:33· 804 次播放
( 为什么?)